为进一步推动“五绿兴林·劝耕贷”政策的落实,近日,我市印发《宣城市“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实施方案》至各县市区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开“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方案》明确聚焦“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个方面,重点扶持林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主体信贷担保额度在10-200万元之间,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1-3年。对从事林果业等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适度放宽到5-8年。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国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0%。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 “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的宣传、组织和落实;要积极出台激励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安排绩效奖励资金,对开展此项业务较好的银行、担保公司实行奖励,凡符合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五绿兴林·劝耕贷”项目,均可申报中央财政贴息。要求各地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