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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生态保护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0-09-21 08:08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图:宣城市义务植树电子证书拥有者在宣州区宝丰生态尽享采摘优惠

日前,宣城市出台《宣城市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面对“十四五”高森林覆盖率地区“植树难”问题,推动公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由“植树”向“养树”转变。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本市个人认建认养的最低标准。明确我市个人认建城市绿地或者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最低达到3平方米,认养其它乔灌木最低达到9株(丛),认养密植灌木、绿篱、草坪最低达到30平方米,个人以资代劳认建认养的,必须达到我省30元/年的最低尽责要求。二是明确了尽责获得林木绿地冠名权的方式。对林木、绿地连续认建认养出资金额个人达1万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的,可以取得该林木、绿地的冠名权。三是明确了地方义务尽责的福利。市绿化办每年公布一批森林旅游企业和单位,给予尽责公民以实际优惠。通过该办法实施,宣城市将试水规范推动公民尽责与林业绿色交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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