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宝娱乐 > 市级动态

宣城市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作者:龚朔 发布时间:2020-09-23 08:22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作出批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市重点开展了底数核实、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资金拨付等工作。

处置工作期间,市林业局提前谋划部署,对全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并制定了处置方案,对在养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处置。经统计,全市有25家人工繁育企业在养野生动物需要处置,涉及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5个县市区。按照《省工作方案》工作节点要求,全市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全部完成妥善处置,共处置雁鸭类、蓝孔雀等野生动物20263头(只),蛇类72482.1斤,共计需支付补偿资金1248.5062万元。

根据《省工作方案》规定,补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0%、30%、40%承担。为保证养殖户合法利益,市县财政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展补偿工作。泾县财政先行垫付省市财政承担的60%补偿款,全额下达112万元补偿款并在全市率先拨付到位;宣州区通过增加预算方式获取资金,并于9月18日将补偿款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拨付补偿资金1248.5062万元,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