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我市市民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林业企业合规经营、杜绝非法集资行为,市林业局在全市林业领系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防非宣传“全覆盖”,防非教育“零距离”。
1、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林业经营主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专题培训活动,集中学习《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林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
2、发挥主体职能。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强自查和排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督促国有林场、林业企业等林业经营主体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3、创新宣传方式。采用拉横幅、张贴海报、手机微信、户外广告屏等线下线上方式,使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深入人心。市林业局结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利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景区内向游客宣传《条例》,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维护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