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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为护林员办实事 全力助推林长制落地生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4 08:18 信息来源:江苏省林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不仅需要“林长”履职尽责,也少不了最普通而又最重要的一员——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他们肩负着在基层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的职能作用,是绿水青山的一线守护者,是打通林长制落地生效“最后一公里”的人。习近平总书记也一直牵挂着护林员这个群体,他多次在地方考察期间探望护林员,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江苏省林业局认真践行“两在两同”,时刻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急基层之所急,忧基层之所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查找影响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症结堵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我省护林员队伍普遍存在着管护面积大、护林员人数少、工作责任重、工资待遇低、专业技能弱、装备设施差等现状,成为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的短板弱项。为解决上述问题,全面助推林长制落地生根,江苏省林业局注重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提升护林员队伍建设水平,助力林长制在江苏全面落地见效。

建立“蓄能驿站”解决护林之忧

充分利用林区内铁塔塔基、管理用房等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建设护林房,着力为巡山护林职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保障充电、饮水和特殊天气时躲风避雨需求,保护护林员的生命安全。进一步优化护林员巡护装备,改善护林员的交通、通信工具,提高其工作效率。规范护林员服装、标识,提高一线护林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已在新沂市、盱眙县和句容市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并将在全省推广。

设立公益岗位 强化护林之责

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全省林业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将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及从事湿地、自然保护地管护服务人员纳入受聘从事林业资源管护服务的护林员范畴,并优先聘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管护区域范围内及重点林业乡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工资待遇上,用人单位与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或用工合同(协议),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确立“三送”活动  提升护林之能

积极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温暖”(简称“三送”)活动,逐步提升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积极为林业基层排忧解难。广泛开展“林业普法基层行”活动,宣传林业法规知识,普及林业资源保护相关知识,营造良好护林执法环境,提升护林员依法管护水平。定期组织专家对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自动化、安全生产等各项技能培训,提高巡护效能和安全意识,提升护林员管理能力。加大对智能监控系统、林场道路、护林站点、引水上山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提高护林员的管护工作智能化和工作效率。开展走访慰问退休和困难护林员,逐步提高护林员待遇,制定表彰奖励措施,不断激发护林员工作热情。(推荐科室:林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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