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益林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在省林业局的直接指导下,完成了全市天然林和公益林成果核实工作,完善了公益林和天然林数据库,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基础不断夯实。扎实落实了公益林管护责任,适当提高我市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按3元/亩/年提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严格落实了公益林林地用途管制,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市公益林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
四、食用林产品质量强化保障。一是制定监管计划。为做好食用林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市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宣城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宣城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和《宣城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从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食用林产品监测、推进优质林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开展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二是实现监测全覆盖。配合省林业局在我市郎溪县和广德市共抽取45批次竹笋产品及22批次土壤进行检验检测,同时,还针对宣州区的油茶、宁国市的板栗、泾县的香榧、绩溪县的山核桃、旌德县的油茶下达了40批次的自检任务,目前各地正按照部署任务开展自检工作,尚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三是推进绿色防控工作。为提高林下中药材质量,市林业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林下中药材绿色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下中药材绿色防控示范点,并落实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技术等绿色防控措施,保障林下中药材的安全。
五、“三着力”推进湿地资源保护。 一是着力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宛陵湖顺利迎接省级试点验收。宣城市政府发布郎溪县龙须湖、广德市张家湾、宁国市畈村、绩溪县翬溪4处湿地为第一批宣城市一般湿地名录;二是着力提升保护率。协调南漪湖划入自然公园,划入保护面积13652公顷,全力推进南漪湖湿地修复工作,编制沙河口、新老郎川河等南漪湖入湖口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方案,并组织宣州区、郎溪县开展实施,力争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0%,圆满完成省、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定性和定量指标。三是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实施生态修复,严防湿地退化和侵占,确保5.26万公顷保有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