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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684/201905-00036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林长制考核评价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17
《宣城市林长制考核评价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发布时间:2019-05-17 00:00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4月17日,书面征求意见稿发至25个单位,截至目前,已收到22个单位反馈。现具体情况如下。

1.3个单位未反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2.20个单位反馈无意见: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敬亭山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郎溪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

3.2个单位反馈意见:宣州区、广德县。反馈具体情况如下:

宣州区:建议将对县市区考核中的“(4)用绿建设任务:⑤三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木本油料、森林旅游观光点、林下经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修改为“⑤三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竹业、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观光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广德县:1、考核评价程序中提到翌年4月30前,市林长办将考核初评分报市级林长会议审定,形成年终考核结果。能否将将时间提前到三月底。

2、考核评价程序中附加分10分,分值是否设定偏高。创新做法或典型经验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是否可以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