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4684B/201909-0000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9年社会信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林业局 |
文号: | 关键字: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访问量: | |
生效日期: | 2019-09-10 | 废止日期: |
各科、办、局、站:
为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宣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信用办〔2019〕11号),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运用制度
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引入查询和运用信用记录机制,充分运用“信用宣城”平台,配合大数据手段,优化行政检查安排。各科室在随机抽查中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报告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和力度;对信用记录欠佳的企业,适度加大检查力度。(森林公安局牵头,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检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双公示”工作
“双公示”工作由森林公安局牵头负责,及时制作、更新“双公示”目录。各相关科室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信用信息目录里的其他相关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并及时通过“信用宣城”进行数据报送和归集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森林公安局牵头,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检局分别负责)
三、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要对已认定的守信主体,在履行服务和监管职责过程中给予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在行政审批、项目批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从数据库中获取行政相对人的信用档案;对守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探索“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要件材料外,非要件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以先行受理,优先办理。(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检局分别负责)
四、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认真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系列联合惩戒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守信主体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限制其申报国有林地使用项目。(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
五、开展信用宣传教育
围绕诚信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知识教育、政策宣讲、主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林业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个人和企业依法守信经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别负责)
六、强化数据录入,提升信息交换效率
在“信用宣城”网站,及时录入相关信用数据,加强更新频率。(森林公安局牵头,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检局分别负责)
宣城市林业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