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为准确掌握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存状况、分布状况、种群数量等本底资料,针对性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疫源疫病监测及收容救护等工作,确保全市5.26万公顷湿地保有量不降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提升我市自然保护地管理质量。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印发宣城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宣城市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十条规定(试行)>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宣城市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聘用第三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测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开展全市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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