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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坚持“2+3+4”工作法 狠抓法治宣传教育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6 09:00 信息来源:钟俊波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市林业局积极发挥在执法普法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作用,坚持“2+3+4”工作法,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2类人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会议前学法等制度,加强宪法和涉林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11﹒6”安徽湿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到农村、社区向广大林业企业、林农宣传林业各项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二是注重“3个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联点共建”、路段巡查、菜市场巡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交流,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对小区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衣物乱晾、杂物乱堆等问题加强劝导整治,引导小区居民、沿街商户、菜市场摊主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守信经营。

三是落实“4项工作”。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地毯式排查木材加工企业、村庄周围及农户房前屋后、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及建设工地存放松木及其枝桠,及时集中清理,不留死角,现场向企业负责人、群众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防治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管理,引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依法依规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的建设和人工繁育行为,坚决打击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对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积极开展“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人类活动点位问题整改,严查违规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违反法律后果,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加强群众依法治理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森林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情况,对重大案件和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实地核查督办,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守护好宣城的绿水青山。(钟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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