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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党建工作与林区警长制互融互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6 11:17 信息来源:杨鸿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自2018年8月我市全面推行“林区警长制”以来,宁国市森林公安局积极探索“党建与林长制互融互促”模式,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强化林业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机制革新、警长参与”的强大合力,建立“一林一警”责任制度,为该市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一、彰显组织优势,形成综治合力。一是发挥组织堡垒作用,变“单一管理”为“统一领导”。打破以往“各吹各的号”的格局,加强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由森林公安党支部、各党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思路和举措,重点解决“党建与林长制互融互促”工作中需要各单位解决的突出问题,互通有无。打破以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区域壁垒,以党小组为单位,以辖区警长为主体,开展林区巡查、走访农户,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找出问题之所在,从源头开始治理,建立巡查台账、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做到巡查有计划、有记录、有落实,实现林区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二、聚焦关键少数,综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责任区主管部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选拔年前优秀党员共同组建联合巡防队伍,通过巡查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2019年上半年,通过共同巡查及时发现并破获刑事案件10起,查处治安案件10起,林政案件56起,调解纠纷62起;解救野生动物32只。自探索“党建与林长制互融互促”工作以来,该局共召开联席会10场次,协调解决林区纠纷、排查安全隐患、走访重点人员方面问题20余个。

三、借力党务平台,搞好林区宣传。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民警在领导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由党支部和各党小组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将“林区警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着力规范民风民俗、纠正生活陋习、培育良好习惯,提高“党建与林长制互融互促”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热情,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爱林护林的良好风尚。(杨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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